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网络犯罪、开设赌场罪、二审上诉
【客户困境】
我方当事人(本案上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一审法院认定其通过微信招揽赌客,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为参赌人员提供上下分及兑换服务,抽头渔利,属于“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当事人对此深感不公。其认为,自己与另两名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且已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还提供了同案犯的线索。然而,一审法院仅因同案犯具有自首情节而判处缓刑,却因自己不具备自首情节而顶格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量刑明显失衡。
在绝望与焦虑之中,当事人委托我所(四川满盏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二审上诉,希望依法减轻刑罚,早日重获自由。
【案件难点】
本案的难度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一审已认定“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法院据此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五年,已是法定最低刑。要在二审中突破这一量刑框架,难度极大。
第二,检察机关主张维持原判
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明确表示:本案系利用网络游戏软件开设赌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上诉人没有减轻处罚情节,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维持原判。面对检察机关的强硬立场,辩护工作面临巨大阻力。
第三,上诉人不构成立功,缺乏法定减轻情节
二审期间,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查明:上诉人虽然检举了他人开设赌场的线索,但被检举人的身份无法核实,且其检举的同案犯并非由其直接协助抓获。据此,二审检察机关认定上诉人不构成立功。在缺乏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要实现刑期大幅下调,需要另辟蹊径。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环境资源犯罪辩护、审查起诉阶段
【客户困境】
当事人因伙同他人在修建集材路过程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采挖出的水锈石对外出售,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事人面临被以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进而被判处刑罚的严峻法律风险。
【案件难点】
本案的辩护难度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涉案金额已超过“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及司法解释,非法采矿的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本案中,经审计认定,当事人等人非法采挖并出售的水锈石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51,814元,已远超该标准。一旦被定罪,实刑风险客观存在。
第二,行为模式上,当事人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这一事实在主观上系“明知”。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明知采挖水锈石应当取得采矿许可手续,依然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采矿行为。
第三,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需要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轻微”和“不需要判处刑罚”两个法定条件,对辩护律师整合有利情节、与检察机关有效沟通的能力要求极高。

我方当事人(本案被告)与原告曾系情侣关系,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后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双方感情尚好,日常经济往来密切,通过微信、支付宝频繁互相转账,金额从几元到上万元不等,涵盖了日常生活开支等多种情形。
发布时间:2026-05-28
【专业领域】继承纠纷、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婚姻家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客户困境】
我方当事人(本案原告)与被继承人系母女关系。被继承人生前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本案被告,系被继承人的孙女。被继承人的丈夫、其子、被继承人本人相继去世。被继承人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其遗产包括房屋及存款。
然而,在遗产分割过程中,被告主张其享有代位继承权,要求与原告平分遗产。当事人对此深感不公:多年来,被继承人及其子的生活起居、生病住院均由原告一人悉心照料,而被告长期处于失联状态,对被继承人不闻不问,甚至在其父亲和被继承人住院期间也未尽任何扶养义务。如今被继承人刚去世,被告却要求分走一半遗产,这让原告在悲痛之余倍感心寒。
面对突如其来的继承纠纷,当事人在焦虑与压力之下,委托我所律师团队代理本案,希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真正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委托合同、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发布时间:2026-05-20
【专业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6-05-15
【专业领域】婚姻家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离婚诉讼
发布时间:2026-05-15
关键词: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6-05-09
关键词:刑事辩护/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
发布时间:2026-05-09
关键词: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程序/变更强制措施程序(申请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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