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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上诉成功:五年实刑改判三年缓刑,当事人重获自由

发布时间:2026-05-29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网络犯罪、开设赌场罪、二审上诉

【客户困境】

我方当事人(本案上诉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一审法院认定其通过微信招揽赌客,利用网络软件开设赌场,为参赌人员提供上下分及兑换服务,抽头渔利,属于“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当事人对此深感不公。其认为,自己与另两名同案犯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且已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还提供了同案犯的线索。然而,一审法院仅因同案犯具有自首情节而判处缓刑,却因自己不具备自首情节而顶格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量刑明显失衡。

在绝望与焦虑之中,当事人委托我所(四川满盏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代理本案二审上诉,希望依法减轻刑罚,早日重获自由。

【案件难点】

本案的难度较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一审已认定“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法定刑期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法院据此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五年,已是法定最低刑。要在二审中突破这一量刑框架,难度极大。

第二,检察机关主张维持原判

二审庭审中,出庭检察员明确表示:本案系利用网络游戏软件开设赌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上诉人没有减轻处罚情节,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维持原判。面对检察机关的强硬立场,辩护工作面临巨大阻力。

第三,上诉人不构成立功,缺乏法定减轻情节

二审期间,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查明:上诉人虽然检举了他人开设赌场的线索,但被检举人的身份无法核实,且其检举的同案犯并非由其直接协助抓获。据此,二审检察机关认定上诉人不构成立功。在缺乏法定减轻情节的情况下,要实现刑期大幅下调,需要另辟蹊径。

满盏策略】

我所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制定了以下代理策略。

1.精准论证本案不属于典型“网络开设赌场”,不宜简单适用《意见》的量刑标准

我方律师深入分析了本案的运营模式:上诉人等人通过微信招揽赌客,依托网络棋牌软件的输赢规则,设定赌博项目和积分兑换规则,通过微信控制管理赌资,且仅收取固定金额作为房费营利,而非按赌资比例抽成。这一模式与《意见》所规定的“建立或参与赌博网站”的传统网络开设赌场在赌博规则设置、获利程度、赌资管控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行为方式及社会危害性有较大区别。因此,我方主张不宜简单适用《意见》规定的量刑标准认定本案是否达到“情节严重”。

2.全面揭示全案量刑失衡的事实,争取二审法院对全案量刑予以调整

我方律师通过比对三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获利金额、退赃情况、认罪态度等关键要素,发现:三名被告人均不区分主从,各有分工、相互协作,所起作用相当;三人均全额退赃;均自愿认罪认罚。然而,一审法院仅因同案犯具有自首情节而判处缓刑,却对不具有自首情节的上诉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量刑明显失衡。我方据此请求二审法院对全案量刑予以调整,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3.强调上诉人虽不构成立功,但其提供的信息对同案犯到案有重要作用

虽然公安机关认定上诉人不构成立功,但二审法院也同时查明:上诉人提供的信息“对另两名被告人的到案有重要作用”。我方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这一情节,主张虽然不能认定为法定立功,但应当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体现从轻处罚的立法精神。

4.全面呈现上诉人的多项从轻情节

我方律师系统梳理并强调了上诉人的从轻、减轻情节;同时,二审期间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也认定其适宜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为适用缓刑提供了有力支撑。

【案件成果】

经过我们专业、坚定且富有说服力的代理工作,二审法院最终采纳了我方的代理意见,最终判决——维持原判第四项(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即上诉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上诉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从五年实刑到三年缓刑,当事人得以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

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我所律师在刑事辩护、尤其是二审上诉案件中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客户对此结果深感满意,并对我们专业、负责的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为什么选择我们】

深厚的专业积淀:我们的刑事辩护团队拥有丰富的网络犯罪、开设赌场罪案件代理经验,深谙法院在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中的裁判尺度与辩护策略的设计与运用。

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我们深知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尊严,关乎一个家庭的完整与幸福。我们始终秉持谨慎、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高效、务实的辩护方案。

对结果的不懈追求:我们全力以赴,致力于在证据和法律的框架内,为客户争取最优的法律结果。从精研案情到撰写辩护词,从法庭辩论到证据质证,每一个环节我们都追求极致。

成功的业绩记录:我们已成功代理多起网络开设赌场等刑事犯罪案件,在不利局面下为客户实现减轻处罚、改判缓刑乃至无罪释放的良好结果,赢得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免责声明】

本文案中提及的案例仅为团队过往成功经验的展示,不代表对每一个案件结果的承诺。律师服务的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断。我们承诺将尽力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

(注:为保护客户隐私,文中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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